研〔2025〕4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博士生导师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点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4年新增的博士导师及相关科研信息(具体名单由研究生处发到相关学院)。
二、采集程序
1.材料发放:研究生处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放待采集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及填报说明。
2.信息填报及报送: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博士生导师,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送信息采集表(博士生导师核对和完善信息表中个人信息,并填报采集表中的个人科研信息)。
3.系统录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的导师信息采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研究生处组织专人完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填报时间:9月26日—10月13日
2.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5年9月26日